为进一步激励研究生勤奋学习、潜心科研、勇于创新、积极进取,努力培养品学兼优、全面发展的创新体育人才,按学校工作要求,结合全讯白菜网研究生教育培养规划,制定本细则。
一、评选对象
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、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,并在正常学制内注册的全日制(全脱产学习)研究生。处于休学、延毕或保留学籍状态的研究生,不得参评。
二、名额分配
(一)研究生国家奖学金
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每学年评审一次,博士研究生、硕士研究生分别评审。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名额根据学校当年度下达的指标,择优推荐。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名额经学院审核推荐,上报学校研究生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评定后产生。硕士和博士奖励标准按照上级部门确定金额发放。根据荣誉就高不就低的原则,获评国家奖学金后,学业奖学金的获评人员自动按序增补。
(二)研究生学业奖学金
学业奖学金每学年评审一次,名额分配根据下达我院的奖学金名额,按比例分配到各年级,各专业按参评人数分配比例、划分名额。具体等级、金额如下:
等级 |
奖励标准 |
博士 |
硕士 |
一等奖学金 |
15000元/年 |
10000元/年 |
二等奖学金 |
10000元/年 |
8000元/年 |
三等奖学金 |
6000元/年 |
5000元/年 |
三、评选条件
(一)基本条件
研究生奖学金基本申请条件:
1.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;
2.热爱社会主义祖国,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;
3.遵守宪法和法律,遵守学校规章制度,尊敬师长,无处分或处罚等不良记录;
4.诚实守信,品学兼优;
5.学习成绩优异,科研能力显著,发展潜力突出;
6.积极参加科学研究、社会实践和志愿者服务等活动;
7.按学校规定时间进行学籍注册、缴纳学费和住宿费;
8.学习勤奋刻苦,学位课程成绩≥75分,其他课程无不及格和补考科目。
(二)否决条件
有下列情形之一者,不得参评该学年的研究生奖学金:
1.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无故未注册的;
2.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无故未按时缴纳学费的;
3.有学术不端行为的;
4.违反国家法律、校纪校规受到纪律处分的;
5.违反园区住宿管理条例被书面通报批评的;
6.学校认定的其他违纪违规情况等。
已获得奖学金被发现有上述情况者,撤销奖学金获奖资格,并收回奖学金。
四、学院奖学金工作评审小组
学院成立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工作小组,由学院党委书记、院长担任双组长,分管学生工作副书记和分管教学工作副院长担任副组长,成员由研究生导师代表、研究生辅导员代表组成。学院评审工作小组负责学院研究生奖学金的评审工作。
各年级成立班级(年级)奖学金评审小组。班级(年级)评审工作小组由辅导员担任组长,成员由班长、团支书、学生代表组成,负责对申请人材料进行初步审查。
五、评审程序
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工作坚持“公平、公正、公开”的原则,按照“学生申请、学院评审、学校审定”的程序进行。研究生本人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申请,并提交相关材料,经学院评审小组审核和评定,确定初选名单,并在学院范围内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,公示无异议后,提交学校研究生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审定。学校研究生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根据申报情况进行审定,并在全校范围内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,公示无异议后,确定评定结果。
六、评分办法
研究生奖学金由申请人上一学年的“课程成绩”、“综合成果”、“平时表现”三部分构成,各项目占比如下:
类 别 |
课程成绩占比 (M1) |
综合成果占比 (M2) |
平时表现占比 (M3) |
二年级博士 |
50% |
40% |
10% |
三年级博士 |
0 |
90% |
10% |
二年级硕士 |
50% |
30% |
20% |
三年级硕士 |
0 |
80% |
20% |
总评成绩=课程成绩*M1+综合成果*M2+平时表现*M3,评选时按得分高低排序。
(一)课程成绩计分办法
课程成绩按加权平均分计分。
加权平均分=(分数1*学分1+分数2*学分2+...+分数n*学分n)/总学分
(二)综合成果计分办法
综合成果由论文、著作、知识产权、比赛获奖和应用能力及职业发展证书构成,成果认定时段为上年9月1日至本年8月31日,成果类别依据《上海体育学院教育教学成果分类分级标准(2022年修订版)》和《上海体育学院科技研发类成果分类分级标准(2022年修订版)》分类计分,综合成果部分上限100分,计分标准见附件1。
(三)平时表现计分办法
平时表现由思想政治与道德素养、创新意识与学术能力、志愿服务与实践活动和研究生自我管理评价四部分构成,平时表现部分上限100分,计分标准见附件2。
七、奖学金发放
当年研究生奖学金一次性发放给获奖学生。学院根据学校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评定结果,将研究生获得奖学金情况记入学生学籍档案。
八、其他
本细则经全讯白菜网党政联席会审议通过后执行,由全讯白菜网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工作小组负责解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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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〇二三年九月